继淄博烧烤后,天水麻辣烫又火了。机场组织专车接送食客,全网都在讨论天水麻辣烫,这泼天的富贵怎么接住?
一个商家火了,可以用商标权来保护;一群商家火了,能用商标来保护吗?
会不会出现一批抢注“天水”商标的抢注客呢?
我们从商标角度逐一分析下这个事。
首先,天水商标能不能注册?
按《商标法》规定,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,不得作为商标。有其他含义或作为集体、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。什么意思呢?这个天水是天水市的市名,违反商标法这条规定,目前在 43 类餐饮服务上尝试申请天水商标的,全部处于驳回无效状态。后面申请的多数是产生第二含义的商标,如天之水、天水桥。
从这个情况来看,要想成功注册天水麻辣烫商标,只有两种可能。
一种,申请天水商标,驳回后,从商标有“天河注水”、“天上之水”等其他含义来复审。不过,从目前审查来看,机会较小。
另一种,就是当地行业协会,争取申请集体商标,这是一种特殊的商标形式,比如沙县小吃,集体商标注册成功后,可以通过当地行业协会安排相关从业者入会。当然,还记得潼关肉夹馍事件吗,这种地名的集体商标,不可以限定当地商家对地名的合理使用。
其次,天水集体商标如果能够注册,能否接住这泼天的富贵呢?
近几年,各个城市旅游发展中经常会出现“爆款”,淄博烧烤、贵州村超、南方小土豆勇闯哈尔滨,在提升旅游精神价值的同时,有没有可能在服务品质、当地产品品牌化等方面再努把力呢?
如果一个城市的文旅吸引到了很多游客,那么,剩下的应该是真正的打造“服务精品”、“产品精品”,让消费者爱上一座城,更爱上这座城的服务和产品,那这泼天的富贵就能接得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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