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IGC时代来了,作者越来越多,因为利用AI大大降低了创作的难度。那么,问题是利用AI大模型创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吗?
北京互联网法院,2023年5月25日受理了一起AI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法。原告李某诉百家号博主刘某使用了其使用AI创作的作品“春风送来了温柔”作品。
北互最终判决:
1、该图片构成美术作品,具备“独创性”的智力成果,应该受著作权法保护。虽然本案图片是由AI生成,但提示词等操作是由原告配置的,在庭审中证明了这一点,只要改变一点参数就得不出这个作品,因此,与创作者使用AI工具时对设计人物的呈现方式、选择提示词、安排提示词的顺序、设置相关的参数、选定哪个图片符合预期等设置有关。
2、我国著作权法规定,作者范围为“自然人、法人或非法人组织”,人工智能模型不属于这个范围,本案AI图片体现了原告的个性化表达,所以是涉案图片的作者,原告享有该图片的著作权。
3、被告侵权了原告对涉案图片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。
这个判决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,但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著作权法体系都还在积极探索,还需要多等待一些案例。
在人机创作的大趋势下,还会涉及哪些问题?
1、AI作品是否应该给予著作权保护?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员、科技与法研究中心主任杨延超的观点就认为,从产业发展、伦理角度、社会安全等方面,都应该给予保护。其实是否能被视为一件作品,关键还是看是否满足“创造性”这个条件,以及是否体现了作者的个性化表达。
2、著作权应该赋予谁?目前主流观点认为有三种“人”,一种是机器人发明者,二是训练素材的作者,三是构建机器人虚拟人格,著作权归机器人。从本案来看,法院认为无论在什么样的技术年代,使用新技术新机器来创作是正常的,著作权鼓励创作,鼓励更多的人使用最新的工具去创作,只要能够体现独创性的智力成果,就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。随着AIGC技术的不断深入,相信未来著作权法的保护及案例也会越来越复杂。
3、机器大模型训练素材获取是否侵犯原创者的版权?目前很多国家立法,都认为机器大模型的训练素材获取应该出于非商业目的,而且需要对合法获取进行复制等行为不构成侵权。
4、AI 创作产生的作品是否有可能侵犯其他知识产权?如果使用AI工具创作出的作品,与在先的商标权、产品外观权或其他作品著作权相冲突,也仍然会涉嫌侵犯他人在先的知识产权,并不是说AI创作出的作品就不会侵权。
因此,AI大模型创作的作品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要件就可以享有著作权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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